中共山西省委:
今年以来,全省林草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注重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全省林草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林草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1.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局党组坚定认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法宝,将贯彻林草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对提升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印发《2024年局直系统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律法规理解力、领悟力、执行力。坚持以巡察督促落实法治责任落地落细,分两轮对局直单位部署开展政治巡察,强化法治建设的监督指导,系统提升局直系统依法强林兴草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2.坚持统筹谋划,层层压实法治林草建设责任。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在官方网站发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分管领导及处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组织编印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学法600问》,推动领导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我局处级干部积极参加“全省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展现林草干部风貌。
3.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述法提升法治建设成效。省林草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全面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做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坚持将林草法治建设纳入对局直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述法与述职、述责、述廉、述党建同步安排,在全局范围开展“五述五评”,通过现场公开述法,有效触动“关键少数”,有力带动“绝大多数”,建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年终述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林草法规制度建设,全省林草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普遍加强
1.积极推进全省林草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统筹原则,及时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者明显滞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经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长金湘军签署第311号省人民政府令,废止了《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向省人大报送了《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修正意见,切实加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2.持续加强全省林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3.切实加强全省林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植物检疫机构14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申领执法证考试,并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有效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健全法律专业队伍,目前省林草局机关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共5名,外聘2名法律顾问,设置公职律师1名,为高质量完成法治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省林草局直属的9个国有林管理局、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驻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治明白人全覆盖,上下衔接、一体贯通的法治队伍体系日益健全。
4.统筹推进全省林草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我局对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要件清单、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图进行标准化、模板化、精细化升级,对涉及省局28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了申报要件、审查要点、办理时限、专家行为、并行办理、平台建设的标准化运行。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在全省系统全面开展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砍伐林木等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按期保质完成了整改任务。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了全省林草安澜格局
1.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与国家林草局北京专员办深度合作,共同启动全省打击毁林毁草“百日攻坚”行动,分三批向各地推送76起重点案件线索并开展督导盯办,国省联动守牢三晋林草安全底线。组织各地严格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查处整改和2024年图斑自查工作,2023年案件查处整改率达95%,2024年第1、2期图斑核实率达100%。二是依法受理省直林区上报行政案件和上级转办信访举报案件,及时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省局共立案29起,调查办结案件49起,处罚46人,收缴罚款1023.58万元。移送生态环境厅自然保护地案件线索10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起,督办网络舆情案件1起。三是发挥省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合政法、网信、公安等10个部门,开展“清风行动2024”专项执法,严打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出动执法车次1951次、出动执法人员6150人次,监督检查场所(处)2485处,打掉犯罪团伙3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人。四是持续跟踪中央环保督察、黄河流域警示片、省委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的五老峰风景名胜区、丹河湿地公园、文峪河等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建设问题,定期听取进展,指定专人实地督导,依法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对照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问题自查自纠,推动形成自然保护地依法管理的态势。
2.创新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积极推动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若干意见》,围绕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执法司法衔接、监督支持协同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意识,强化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与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协商研讨,完善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细化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的讨论会商、案件移送、信息资源共享、办案协作等具体措施,切实形成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合力,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梳理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25项,修订公布《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公开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编制山西林草“十五五”行政执法规划内容,明确未来五年林草行政执法的规划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为今后林草行政执法发展指明方向。组织开展林草系统赋权乡镇执法调研评估工作,完成《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省林草领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评估报告》,为全省林草领域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贯彻落实提出建设性意见,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4.强化复议诉讼风险防控。配合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协调相关处室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举证和应诉相关法律工作。2024年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起,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7起,胜诉率100%;依法申请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案件1起。用优质的服务和有力的措施妥善控制败诉风险。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努力打造林草法治文化,为实现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法治环境
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普遍落实。在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将林草执法过程变成了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建立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加强宪法、林草重点法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三北工程建设的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2个省总林长令,召开新闻通气会宣传解读,凝聚形成依法护林、依法改林强大共识。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3·12植树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爱鸟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利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站、山西卫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政务新媒体作用,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深入挖掘林草法治建设领域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全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各方面能力水平。
2.林草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得到持续深化。科学编制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安排培训班14个,主动将党内法规、行业法规等作为培训重点,提升受训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组织举办2期400余名执法骨干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全省林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省级林草行政执法人员97人参加省司法厅的省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全员轮训,同时完成18课时的线上培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组织参加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0期,参训人员2760人次。
3.法治文化建设得到有效弘扬。在成功创建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3个单位申报了第六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力争法治基地全覆盖,更大程度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主办的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在局直系统选取的保护野生动物、依法护林等作品获得了优秀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带领林草系统持续加强林草法治建设,全省林草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省林草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推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传导压力,及时解决林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部署推进。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局党组成员年终述法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局党组、局属各单位和省直林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工作目标不变、推进力度不减、落实措施不软,引导广大干部争做林草法治建设的拥护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实现全省林草系统法治建设的有效链接。
二是持续部署推动,保障工作落实。坚持把强化林草法治与推进林草事业结合起来,坚持每次党组会学法,累计带领集中学法23次,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
三是依法履职尽责,发挥带头作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一是主导并推进业务处室依法依规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涉林涉草审核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标准化运行,全年累计办结1246项,其中182件一日办结。二是督促全局上下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出台5件,均及时备案并以省政府公报形式向社会公示。三是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质量的意见》,公布《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有效推动“零”案件县和破坏林地类案件发生率实现双下降。
三、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全省林草工作实际,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局谋划,推动法治体系逐步健全。重点抓好《山西省林长制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提高立法质效。二是强化制度供给,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完善行政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行政决策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聚力攻坚突破,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修订林草领域实施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持续营造严格公正的执法环境和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颁布,对《山西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中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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