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西省林学会在太原组织召开林草科技成果评价专题研讨会,重点审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草案)》。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康鹏驹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局科技处、省林科院及省林学会的相关负责人和多位专家参会。

会议指出,林草科技成果是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建立科学、公正的成果评价体系,对于引导科研方向、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林草科研领域已积累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但缺乏系统评价机制,成果影响力和应用效益亟待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该办法是今后全省林草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总抓手,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制定。该办法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服务林草中心工作,聚焦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和生态治理。

会议要求,本次修订要突出四点:一是明确评价对象,兼顾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集成等不同成果的特点;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兼顾创新性、实用性与社会效益;三是优化评审机制,完善专家遴选、评审程序及异议处理机制,确保评价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强化成果推广机制,将评价结果与科研激励、项目立项、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挂钩,提升成果转化效率和服务能力。

与会专家建议,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和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省林草科研实际,提升制度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同时,还应加强林草科技成果评奖工作的统筹,推动优秀成果进入国家林草及省科技重点成果目录,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今后我省林草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理清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下一步,相关单位将加快推进制度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办法尽快出台实施,为全省林草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