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至6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深入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开展巡林调研。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黎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总经济师王治明参加调研。
调研组深入基层林场实地查看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区建设以及打击违法侵占林草地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法治需求。
调研组指出,国有林场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助力林草生态环境修复;要以国有林区为主场,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为重点,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激发国有林区活力,让国有林场成为碳汇储备的“生态银行”和惠民富民的“绿色宝库”;要丰富“林长+检察长”协作模式,推动林草资源保护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助力形成有序协同的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新模式,特别是在灵空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此次巡林调研活动,不仅为国有林区的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也为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提供了实践经验。下一步,林草系统与检察系统将继续加深合作交流,助力巩固“省级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林草管理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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