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处(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1、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2、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全省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

5、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6、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