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处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2、负责有关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

3、组织指导省直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4、负责局直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