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处(省直林区执法监督局)职能

1、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省直林区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全省林业草原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承担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