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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3283 发文机关: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日  期: 2023-07-27

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

公开(是√  否)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2号建议的答复


刘虎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绿化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林草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在全省开展以建设森林乡村为抓手,以实现村庄“道路林荫化、村庄园林化、庭院花果化”为目标,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打造宜居宜业乡村夯实绿色生态本底。

一是拓宽筹资渠道,扩大建设规模。近年来,我局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安排资金,开展乡村绿化,共建设森林乡村271个。各级紧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要机遇,实行“市级配一块、县级投一块、村级筹一块、社会捐一块”的筹资机制,形成乡村绿化美化强大合力,加快村庄绿化建设步伐,真正让乡村绿化美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

二是开展四旁植树,提升绿化质量。各级林草部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把全民义务植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汇聚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动员广大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参与,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开展以村旁、路旁、宅旁、水旁为主的“四旁”植树活动,推动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人居环境得到提升,农村绿量不断提高,植绿、护绿、爱绿的理念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村大喇叭、黑板报、文化墙、进村入户、绿色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树立村庄绿化美化样板,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周边,提高村庄绿量,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生态绿色福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绿化用地范围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即在林地范围内实施绿化种树,水渠地也不适宜种植苗木阻碍行洪。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平原、丘陵、山地等不同村庄立地类型,探索绿化模式,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尊重乡风民俗,突出乡村特色的原则,持续加大乡村绿化的资金投入,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更多的森林乡村,引领全省森林乡村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发挥新功能。同时,督促指导各地林草部门,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调动村民参与乡村绿化美化的积极性,通过参与乡村绿化美化,增加收入。


负 责 人:袁同锁

承 办 人:龚怀勋

联系电话:13934612368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