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9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8223 | 发文机关: |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92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日 期: | 2024-10-30 |
赵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绛县旅游公路林地占用和生态红线手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绛县重点推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对于全省形成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公路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支撑全省均衡发展的全域旅游新格局,助力全省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绛县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涉及林地问题”,我局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会同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采取以下工作举措:一是共同研判涉及项目在办理林地手续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商解决方案;二是强化对项目单位的前期政策指导服务,帮助项目绕避禁止建设区域;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对项目单位提报的使用林地申请,专门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对绛县加快全域旅游建设予以最大支持。
关于“绛县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经沟通了解,拟改造的里册峪红叶观赏旅游路涉及穿越山西涑水河源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为禁止建设区域。我局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靠前服务,积极指导当地优化公路选线,合理避让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积极支持和服务当地旅游道路建设,促进当地生态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