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5193 | 发文机关: | |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8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日 期: | 2025-09-08 | |
石金平代表:
您与邱玉河等7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封山禁牧措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林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三北”工程等国家战略,扎实推进“三北”工程等林草重点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营造林1846万亩,积极推进林牧协调发展,采取有效举措巩固绿化成果,推进我省林草生态建设取得以下实效:
一是坚持法制保障。2019年以来,省人大相继颁布实施《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忻州等4个沿黄市制定出台地方性封禁保护法规,将解决林牧矛盾问题、有效巩固绿化成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政策保障。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山西省推进“三北”工程区林牧业协调发展行动方案》等,加强抚育管护和补植措施,推动未成林郁闭成林。2024年7月,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省绿委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林牧矛盾问题。三是强化项目建设。2023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每年实施未成林地封山育林项目100万亩,持续加强未成林地管护。制定出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有效提升全省森林资源质量。四是严格行政处罚。出台《关于规范省直林区行政案件管理的通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基准》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林地、草地违法放牧行为的处罚标准。2024年,组织141名工作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并完成证件申领,有效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全省实际,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协调联动有关部门,强化工作举措,破解林牧矛盾,持续巩固国土绿化成果。
一是科学划定禁牧轮牧休牧区。严格落实《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组织市县因地制宜、科学划定禁牧、轮牧、休牧区,明确范围、时间和封禁举措,及时发布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禁牧轮牧休牧区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制度,对人工造林20年以上的林地、满足草畜平衡条件的草地等区域实行应放尽放,满足畜牧发展需要,实现疏堵结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三北”协调机制、省绿化委员会作用,围绕推进林牧业协调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协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推进林牧分区发展、管护执法等工作,形成信息共享、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研究制定牛、羊等食草畜舍饲圈养支持政策,鼓励农民发展舍饲圈养,推进规模化养殖,有效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是加大林草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开展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护林员支撑体系建设,加大管护科技设施投入,提高管护能力水平。指导市、县林草部门依照职责严格行政执法,对毁坏围栏标识、违法放牧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开展重点区域巡护,依法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强禁牧、休牧有关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增强农牧民保护林草资源的意识和责任;加强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处置,形成全民动员、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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