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5195 | 发文机关: | |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日 期: | 2025-09-08 | |
席娟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垣曲历山景区通讯网络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促进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现提档升级目标,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印发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抓住自然保护区的批、管、建、用四个关键环节,补短板、扬优势、强基础、拓功能,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服务美丽山西战略全局;二是出台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统筹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同时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为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对于您提出的“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主动做好历山舜王坪景区通讯网络建设所涉及的用地、占林等手续办理工作”的建议,经我局了解,为全面推动自然保护区转型升级,增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同时提升自然保护区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工作水平,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围绕历山景区建设,积极同沁水县、翼城县、垣曲县政府沟通,寻求解决办法,特别是对景区网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但相关县政府皆因财力紧张,暂时无力投资网络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职能,积极指导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有关工作,对景区内通讯网络建设涉及使用林草地等手续的问题,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将在遵守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法、草原法以及使用林草地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历山景区通讯网络建设相关项目提报的使用林草地申请,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对相关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推进解决通讯网络建设问题。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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