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2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5208 | 发文机关: | |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2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日 期: | 2025-09-09 | |
王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省级层面推动和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机制助推太行山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近年来,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发改资环发〔2022〕182号)要求,成立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生金淌银”方式也越发丰富。从卖林下经济产品,到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再到实施林权改革、林业碳汇交易等等,不断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一、林草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在全国率先颁布《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制定《山西省“十四五”干果经济林发展规划》。全省已建成五大优势产区和八大高效示范基地,涌现出蜜蜂、核桃、红枣、板栗、花卉等一批林草产业发展特色小镇。与省供销合作社联合临汾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林药良种繁育、林药基地建设、林药经营管理、林药收储加工和林药生产主体培育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打造独具山西特色的林药产业体系。
(二)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林草生态建设。出台《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造林种草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指导全省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印发《山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5年)》,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机制,推进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扎实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三)推进林特产品供需精准对接。组织开展稷山板枣节、临猗鲜枣节、柳林红枣节、碛口红枣旅游文化节、芮城花椒节、平顺大红袍花椒等经济林节庆活动,弘扬县域经济;依托第八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农博会,全面展示林特产品;继续完善善融商务平台山西林特产品馆,积极推荐全省特色优质林特产品上线销售。
(四)推进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落地。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省、市、县四级联动,落实补偿资金,重点用于经济补偿、管护劳务费、一线管护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积极推进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项目资金,用于国家湿地公园进一步扩大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面积;预算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用于改善项目区湿地生态功能,带动周边居民增加经济收入;完成公益林数据优化,重新认定全省天然林数据,建立完善天保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进生态产品分类清单建立,科学规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编制省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基于国家林草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生态产品目录(2024年版)》,在参考国家目录并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山西特有的生态产品类型,如特定的林木资源、草种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进行补充;同时,对于在山西省内不常见或不具备代表性的生态产品类型,进行删减,编制形成山西省省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为后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深度服务“双碳”行动。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碳达峰林草行动,加大林草碳汇项目储备力度,推进碳汇交易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健全落实纵向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用足用好各级各类生态保护资金,调动各地加大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扎实推进林草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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