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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8299 发文机关: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日  期: 2024-10-31

任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枣疯病防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枣疯病发生现状

枣树是我省重要的乡土经济林树种,在全省分布广,种植面积大。近年来,我省危害枣树的枣疯病发生严重,并呈蔓延趋势,周边的陕西、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据调查,我省永和、石楼、兴县、临县、柳林等部分黄河沿岸县枣疯病发生较重,永和县枣疯病分布面积占全县枣树面积的30%以上,该县打石腰乡、南庄乡枣疯病危害严重,发病率达到75%以上,个别地段发病率在82%以上。石楼县发生枣疯病的枣树约有6万株,分布面积占全县枣树的20%以上。柳林县发病枣树有3.8万株,临县、兴县的10多个乡镇数千株枣树都有不同程度发病。晋中、太原市部分县区也出现枣疯病株,全省枣疯病危害较重面积约3.6万亩,对我省枣产业发展和枣农收入造成重要影响。

二、枣疯病防治技术

枣疯病是一种较难防治的病害,在全球范围内还未研发出有效且可以根除的治疗方法,目前市场上还没有用于大面积防治的农药产品。永和县运用河北农业大学研制的“祛疯灵”进行防治,病情轻的树有一定改善,连年施药可暂时控制和缓解发病程度,但不能完全根除,对中重度发病树效果较小。而病原传播媒介昆虫叶蝉个体小,发生代数多,寄主多,胃毒性、触杀性杀虫剂对叶蝉防治效果不理想,效果较好的内吸性药剂也不能完全消灭叶蝉而杜绝病原传播。

经研究,枣疯病的防治可采取以下综合技术,多措并举,并常年坚持,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对传染初期、疯枝少的枣树,按照“疯小枝去大枝”的原则,把疯枝及时去除。对需重点保留的古树以及初发或发病轻的病株,施用药剂进行防治,时机选择在早春树液流动前、秋季树液回流根部前,用兽用四环素、土霉素或祛疯灵等药剂进行打孔注药、输液滴注。对发病较重的枣树植株和发病酸枣树全株铲除销毁,无病枣区一旦发现零星发病树,及时拔除并将全株带离枣园销毁,彻底铲除病源。

二是避免在枣园附近栽植松柏类等利于叶蝉越冬的树木。对枣树周边已有的松柏树,在枣树生长期特别是萌芽期喷施吡虫啉等内吸性药剂或悬挂黄色粘板,降低叶蝉的种群密度。

三是避免采用枣树根糵苗繁殖苗木,要选择抗病品种或无病母株做砧木和接穗,在繁殖前用PCR技术对接穗进行分子检测,确保无毒后再繁殖。

四是加强枣树管理,辅以有机肥、镁锰铁钙肥等增强树势,合理修剪,提高光合作用,增强抗病能力。

三、下一步枣疯病防治计划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推动枣区林草部门有害生物防治机构进一步加强枣疯病监测调查,及时掌握发生情况、分布变化等信息,适时发布预报信息,指导枣农积极防控。

二是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开展枣疯病防治和抗病育种等技术研究攻关,筛选出更加有效的防治方法和药剂,选育出抗病强、性状优良的植株品种,从根本上降低枣疯病发生风险;及时总结研究枣疯病防治经验技术,制定我省的枣疯病防治技术规范,指导枣疯病防治工作。

三是推动联防联治。实施黄河沿岸枣疯病联防联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枣疯病危害性和防治技术,提高枣农防控意识和技术水平,组织、指导枣农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阻断病害传播链条;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建立防治示范区,采用科学防治措施,打造防治样板园区,为枣农防治枣疯病提供学习借鉴经验。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