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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晋林办发〔2023〕70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9881 发文机关:
标      题: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林办发〔2023〕70号 日  期: 2023-11-23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3〕13号)要求,我局对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决定废止《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发放<山西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通知》等32件文件(详见附件)。

以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废止的文件目录.et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