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晋林规发〔2025〕27号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2833 | 发文机关: | |
| 标 题: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晋林规发〔2025〕27号 | 日 期: | 2025-05-27 |
太岳林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32号),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25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严格按照计划下达内容和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凡属政府采购的内容,要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期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逾期未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局林场种苗处和省场圃总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全程绩效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待项目完工后向局规划处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上述资金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省级资金支付按晋财库〔2024〕1号文件执行。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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