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晋林长办发〔2026〕12号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2603 | 发文机关: | |
| 标 题: | 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晋林长办发〔2026〕12号 | 日 期: | 2026-06-01 |
各市林长办,省直各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结合部分省领导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双总林长审签同意,现对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省总林长
唐登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卢东亮 省委副书记、省长
二、省副总林长
董晓宇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汪海洲 省委常委、副省长
三、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董晓宇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责任区域:大同市
汪海洲 省委常委、副省长
责任区域:朔州市
忻州市、阳泉市(代管)
景普秋 副省长
责任区域:运城市
朱晓东 副省长
责任区域:吕梁市、晋中市
常书铭 副省长
责任区域:太原市、临汾市
徐朝锋 副省长
责任区域:长治市、晋城市
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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