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网”(http://lcj.shanxi.gov.cn)浏览或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号;邮编:030002;电话:4053973;传真:4168089;电子邮箱:bgs405397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领会《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全年发布信息568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516条,日常维护专栏专题15个,及时开设专栏专题6个,解读信息94条,互动栏目交流答复12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力宣传我局党组有关全省林草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公示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改革创新等信息,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公开全面、发布及时、内容实效的标准,充分满足了广大群众了解全省生态建设工作的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作用的涉林信息,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后被认定为可以公开的实行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接到纸质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提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毁林占地、林地审批、野生动物审批等,其中6件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1件申请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答复,并函告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专门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学管理,为推进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四)平台建设。按照《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全力推进“互联网+”林业行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办公自动化系统得到广泛应用。整合17个单位的网站纳入局门户网站,实现了集约化、集群化管理的目标。稳步实施安可工程,推进我局成为了省直部门首批12家编制完成《替代工程实施方案》的部门之一。目前,全局的终端设备替换配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新版门户网站点击量累计超过1572万人次。局机关电子屏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发布信息、展示林业精神的另一个重要平台,2020全年共播放公示通知30余条,视频资料140余部。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我局及时调整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明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局直系统电子邮件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网络安全自查整改等活动,常态化对局机关机房和中心机房进行巡检管理。坚持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每周对网络线路、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检查1次,每半月对机房物理环境设施设备巡检1次,定期查看系统更新日志,升级服务器和终端杀毒软件病毒库,每日进行系统和数据备份,有效保障了设施设备和软件系统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5

规范性文件

0

0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5

3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1

-329

168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2

15637.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2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1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1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2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照要求积极有序推进了规范性的工作,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程度、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公开形式的渠道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省政府关于强化政务管理的制度性设置和规范性要求,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强化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属性管理。按照谁起文、谁负责的原则,将明确公开属性与文稿起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体规范,同步审核。二是规范公开理由。所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都要说明具体的理由,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规范文件解读。以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推行媒体解读,省政府官方网站解读;以省局下发的文件,实行媒体解读与自行解读的方式,提升公众的理解度和认知感。四是规范报告制度。落实建设阳光政府主动公开的要求,每年3月份前向省政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开展 “公开年检”。五是规范新闻发布。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系统化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规范公开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