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林草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8号),我局对2022年度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分解落实方案。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请责任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明确专人,集中时间,对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务必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科普、第一时间回应,务必做到对政策性文件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方面、深层次解读,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措施公开、舆情回应等工作。请已明确任务分工的处室单位提前准备印证材料,没有明确任务分工的处室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扣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扣分影响全局评优的,要针对扣分项向省局作出书面说明。
二、坚持公开就是承诺,做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
要维护省局政令发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须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各处室单位要确保在政府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的方式代替政府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政策制定处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公开、解读、发布和宣传工作,以公众关注作为切入点做好政策集成和“政策问答库”,提供政策打包、精准推送、一站式答疑等服务,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三、坚持公开就是边界,做好政务公开法治建设工作
执法处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1月底前将“事前公开信息”录入省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审批处、动植物处、场圃总站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公开制度规定,每年3月底前公布年度抽查计划(包含联合抽查计划)。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处室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采集个人信息的,要在政府网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行政审批处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关于政务服务公开的规定,公布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实施和结果,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四、坚持公开就是监督,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
人教处、行政审批处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规划处及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规定,根据公开责任主体、年度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及与之相关的8类信息。规划处要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年底前完成机关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公开规定,相关信息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福祉。
五、坚持公开就是基础,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工作
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以省局、省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有效期限和解读主体,以“规范”字发文代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办公室要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记录留存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19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规范办理格式。宣教中心负责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运维,优化栏内检索和子项设置。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必须按时提供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并做好内容更新维护。11月底前宣教中心要完成对政府网站中时宜提法、时宜内容的清理工作,其中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事项视情归入其他栏目或历史库。不同栏目或线上线下有同样公开事项的,要保证同源发布、同步更新,防止出现不同版本。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