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86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荐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现对初审通过的我省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草局人事处)反映,可当面、书面或电话反映。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515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教育处

电 话:0351-4060263

附: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通过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docx


山西省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