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山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晋政发〔2024〕6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层级,提高林地审核质效,助力用地审批,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委托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林资发〔2024〕39)的规定,现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朔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7个(以下简称“朔州等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实施的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山西林业和草原局权限内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中,朔州等7个市所辖66个县(市)范围内批次用地(跨省直林局的除外)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朔州等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实施66个县(市)名单详见附件1。

二、委托时间

委托时间2年,自2024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可提前进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自20247月1日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不再受理本公告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请符合本公告委托范围的申请人到朔州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申办。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朔州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审批,并做好对委托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对承接的委托工作实施再委托。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对朔州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的业务指导,明确委托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定期开展委托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许可、有无超期许可、是否超林地定额许可、是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的,督促纠正;对违法审批项目较多、情节严重的,提前终止委托工作。

五、注意事项

朔州7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自20247月1日起依本公告受理上述委托行政许可申请。202471日之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受理的申请,仍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继续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朔州等7个市所辖66个县(市)名单

2.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朔州等7个市所辖66个县(市)名单

   序号

所辖县(市)

1

朔州市

3县1市,包括山阴县、应县、右玉县、怀仁市

2

吕梁市

10县2市,包括文水县、交城县、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孝义市、汾阳市

3

晋中市

8县1市,包括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介休市

4

长治市

8县,包括襄垣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

5

晋城市

4县1市,包括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泽州县、高平市

6

临汾市

14县2市,包括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吉县、安泽县、浮山县、古县、大宁县、乡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汾西县、侯马市、霍州市

7

运城市

10县2市,包括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芮城县、永济市、河津市

附件2

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序号

受托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编

1

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8-1号

0349-8852924

036000

2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吕梁市离石区阳光路9号

0358-8296769

033000

3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73号

0354-3205779

030600

4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55号

0355-2114989

046000

5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

0356-2060678

048000

6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常兴西街113号

0357-2223023

041000

7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399号

0359-2288301

0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