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
2023年,全省林草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林草法治基础,扎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打造林草法治文化,全省林草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引领,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以上率下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局党组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林草法治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培训、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推动各处室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进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的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统筹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分管领导及处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制定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加快法治山西建设”3年和5年行动方案》,对“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保障法治规划落地落实。
三是依法述法提升法治建设成效。局党组坚持将林草法治建设纳入对局直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述法与述职、述责、述廉、述党建同步安排,在全局范围开展“五述五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明确述法五大类考核评价体系,现场公开述法,建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年终述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全局上下在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依法依规听取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制度,精准推进落实,全省林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依法推进林草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2023年出台了《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将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修正《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和制订《山西省林长制条例》均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修正)已纳入2024年省人大农工委立法计划。按照省人大的部署,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9件涉林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经过研判不存在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条款,助力法治体系上下衔接,筑牢依法行政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林草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及合法性审查,把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贯穿于林草工作的全过程。2023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及时向省政府备案,并以省政府公报形式向社会公示。对现行有效的7部省政府规章、6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积极推进林草法治队伍建设取得新加强。注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的培养。先后3次组织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健全法律专业队伍,目前省林草局机关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共5名,外聘2名法律顾问,设置公职律师1名,为高质量完成法治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全局制定了《关于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办法》,统筹法律人才力量,推进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步入规范化轨道。全省九大林局、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驻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治明白人全覆盖,上下衔接、一体贯通的法治队伍体系日益健全。
四是统筹推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全省林草部门的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提升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和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年度总许可办件量的5%抽取检查对象,开展2021-2022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综合应用法治力量,维护林草生态安全,执法工作取得突破
一是辅助执法队伍成为全国典型。针对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转隶,省林草局执法力量单薄的实际,积极向省司法厅专题汇报,推动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直林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完成辅助执法人员申报、审查、考试工作,有序推进辅助执法队伍建设,共选拔辅助执法人员146人并开展培训,有序推进辅助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辅助执法队伍新机制新模式,有效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一些兄弟省市林草部门到我省学习交流。
二是乡镇承接执法实现高效对接。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的情况,编印《林业和草原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操作指南》,发放到全省各乡镇街道,用于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更好的开展林草执法工作。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街道)扎实做好下放林草执法职权的有效承接,完善执法协助机制,保障林草案件及时查处。
三是案件督办查办形成震慑。依法受理和处置上报行政案件和信访举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转办、督办案件适时跟踪监督,对不依法查处的案件及时启动督办程序,对行政处罚决定落实不到位的案件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对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晋中市昔阳县、吕梁市临县、忻州市忻府区毁林毁草案件进行督查督办3起,受理转办督办信访案件2起。截止目前,全省林草部门共受理行政案件1322起,查结1289起,查结率97.5%。与此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违法主体守法意识。
四是林草执法行动重拳严打。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我省实际,在省直林区开展了“绿卫2023”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破坏林草原资源的违法案件。全面摸排破坏林草湿荒资源问题线索,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荒资源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开展山西省林草湿荒资源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五是检务数据融合顺利推进。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推进检务数据与相关部门融合工作,报送工作专班成员,明确专人对接联系,针对省委政法委《关于征求<关于推进检务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融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数据融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引领带动,全力营造浓厚的林草法治文化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普遍落实。建立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加强宪法、林草重点法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在“3.12”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利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政务新媒体作用,采取“每周一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
二是林草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得到持续深化。重点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高质量建设中国国家公园体系》等开展“林草大讲堂”专题辅导,组织局机关、有关局属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八期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成3期全省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共培训400名基层执法骨干,提升全省林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修订完善《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并进行编印,有效指导林草执法监督工作实践。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得到有效弘扬。围绕省直九大林局,组织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总体规划,依托20个野生动物标本馆、300多处管护站点,建设局级林草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更大程度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法安三晋 共享美好”2023年法治动漫微视频,在局直系统选取了三部优秀作品报送省广播电视局。
(五)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法院生效判决得到履行,倾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2023年,我局履行法院生效判决1件,为我局与韩秋荣、孙建廷行政纠纷案,目前已全部履行到位。该案情况为:韩秋荣、孙建廷起诉请求撤销省林草局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的晋林资许准〔2021〕311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颁布的《森林法》规定林草部门不再负责林地征收及确权工作,林地征收及确权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林草部门只负责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的审查,审查材料中不应包含林地权属的有关内容。省林草局作出的晋林资许准〔2021〕311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所依据的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规定审查材料需要权属内容,该规范与上位法不一致。2023年3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违法的一审判决:责令省林草局采取补救措施,但未撤销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韩秋荣、孙建廷不服,上诉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3年8月省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未作出撤销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责令省林草局采取补救措施,符合本案实际。
按照判决要求,我局从如下三个方面落实法院生效判决:
一是积极主动汇报,争取源头治理。我局就当前实施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涉及林地权属等内容,向国家林草局进行了汇报,国家林草局针对这一行业性普遍问题正在进行规范。
二是规范审批内容,坚决立行立改。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行为,避免制度漏洞,我局先后下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有关内容的通知》,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各实施环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三是深入对接核实,依法协调推进。我局依法依规落实补救措施,坚持既保障群众利益,又服务营商环境的原则,在权责范围内积极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协调。目前,自然资源部门已对本诉涉及地块编制完成土地征收方案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支持了我局晋林资许准〔2021〕311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申报材料中对林地权属的认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带领林草系统持续加强林草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省林草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省林草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推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传导压力,及时解决林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局党组成员年终述法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局党组、局属各单位和省直林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工作目标不变、推进力度不减、落实措施不软,引导广大干部争做林草法治建设的拥护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实现全省林草系统法治建设的有效链接。
二是持续部署推动,保障工作落实。坚持把强化林草法治与推进林草事业结合起来,今年以来累计带领局党组成员集中学法7次,借助“林草大讲堂”平台邀请专家释法3次,依托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APP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安全工作、林草生态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努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树立法治思维,注重依法行政,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决落实行政审批“五压”要求,亲自研究修改30项涉林涉草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清单,历时1年数易其稿,对14个事项实行并行办理,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升依法公平办事效率。坚持立法普法执法一体化推进,组织选拔辅助执法人员146人,形成“共建、局管、科用、统调”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方式,解决了全省9个省直林局和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内2350万亩林草资源在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构建林政执法新模式。
三是依法履职尽责,发挥带头作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带头研判全局法治建设重点,落实半年听一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年中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省林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年底进行系统总结的工作部署,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2024年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标准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打造林草法治宣传的阵地有待进一步拓展。山西林草点多线长面广,森林草原资源丰富,独特的林草法治资源优势和教育功能优势挖掘上不够深入,全省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上有所滞后、谋划上不够深入、推进上不够迅速,林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步空间很大,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支撑林草法治工作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林草法治基础体系,特别是支撑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还不足以服务当前林草改革发展重大任务。省级层面配套有待完善,以此跟进国家新修订、新发布的林草上位法、部门法,实现高效衔接对应。
2024年,我局将从如下五个方面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全局谋划,推动法治体系逐步健全。重点抓好林长制、林木种子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供给,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修改完善9件规范性文件。三是聚力攻坚突破,巩固行政执法体系。搭建“金字塔型”执法队伍体系,提升基础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优化服务供给,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重点部署开展林草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攻坚行动。五是增强源头治理,稳步提升林草公信力。部署开展打造法治林草建设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体系,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