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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林办离退〔2022〕45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9805 发文机关:
标      题: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林办离退〔2022〕45号 日  期: 2022-11-14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落实《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的通知》(晋老发〔2022〕3号)精神,体现局党组对退休干部的关爱,让干部退休有荣誉感、有归属感、有幸福感。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规范干部退休相关工作,增强干部退休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引导退休干部牢记初心使命、珍惜光荣历史、永葆政治本色,做到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方位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原则和适用对象

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实施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关怀激励与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局党组负责局管处级干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负责本单位干部;其他干部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

三、实施方法

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休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帮助他们完成角色转换,乐享美好生活,又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为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

干部退休当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1.省管干部按照省委有关规定执行。

2.局总经济师、局总工程师、局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者委托有关局领导进行退休谈心谈话。

3.其他局管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进行退休谈心谈话;省直林局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局管处级干部也可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退休谈心谈话。

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主要通过肯定成绩、表达敬意、了解思想、征求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等方式,引导新退休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责任处室:人教处、退休干部所在处室或单位、离退休处)

(二)举办荣誉退休仪式

1.省管干部和局机关干部的荣誉退休仪式由局党组负责、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干部退休当月单独举办。省管干部的荣誉退休仪式由局领导、分管处室负责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年轻干部代表参加;局机关其他干部的荣誉退休仪式由分管局领导、所在处室工作人员、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年轻干部代表参加。

2.其他局管处级干部的荣誉退休仪式由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单位有关负责人、同事代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年轻干部代表参加。

仪式应按照简朴庄重的原则,采取宣读退休文件、回顾工作历程、发表赠言感言、重温入党誓词、颁发退休证书、赠送纪念品、合影留念等方式进行。着重展示退休干部成长历程和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激励年轻同志学习他们的精神品格,凝聚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合力。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购买、制作的方式,精心准备并赠送林草荣誉退休纪念证书(纪念章),以体现组织关怀,留下美好回忆。(责任处室:人教处、退休干部所在处室或单位、办公室、规划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

(三)做好服务管理对接。做好退休干部退休手续办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提供退休服务指南,宣传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讲解组织生活、活动开展、医疗保障和健康体检等政策规定,帮助他们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安享幸福美满生活。将退休干部信息及时录入“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组织引导退休干部积极关注“离退休干部工作”、“山西老干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官方公众号,用好“学习强国”、“三晋通”等互联网平台,为退休干部学习、生活提供便利。(责任处室:人教处、退休干部所在处室或单位、规划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

(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退休党员编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定期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支部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订阅党报党刊、听取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依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老年大学林草分校(老年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阵地,通过专题讲座、示范培训等形式,组织退休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引导他们并带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还要发扬斗争精神,自觉抵制社会错误思潮和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责任处室:离退休处)

(五)加强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开展过政治生日、党性体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党性教育活动,引导退休干部要严格遵守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社团等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相关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底线,守住操守晚节。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党员干部要做讲政治、守规矩的表率。(责任处室:机关纪委、离退休处)

(六)引导发挥优势作用。围绕山西林草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动员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关爱下一代”老干部红色宣讲行动、“守护绿色生态”老干部志愿行动、“助力转型”老专家行动、“参与基层治理”老干部“家门口”行动和“守望林草 心系林区”五大行动,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引导退休干部争做正能量活动的参与者、清廉家风的传承者、孝老爱老的示范者、邻里和谐的带头者和绿色生态的守护者,为全方位推动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银发力量。(责任处室:离退休处)

(七)健全困难帮扶机制。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将患有重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休人员,及时纳入特困帮扶范围,切实帮助特殊困难老同志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处)

(八)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干部退休后,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要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按有关规定适当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每年要组织退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外出参观学习等,应按规定适当发放奖品、提供必要的食宿和用车等服务。退休干部生日、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或去世时,原处室(单位)应及时看望,适当随送慰问品或慰问金。(责任处室:退休干部所在处室或单位、离退休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是推进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内政治关怀的重要举措。有关处室和单位要认真谋划和组织实施,要把建立实施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把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关怀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氛围浓厚、有情感、有温度的荣誉退休仪式,让退休干部感受组织关怀,留下温馨回忆。要注重发现和培育退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局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工作成效。以建立健全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为契机,教育引导退休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他们发挥优势作用,助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