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晋林资发〔2022〕57号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1239 | 发文机关: | |
标 题: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林资发〔2022〕57号 | 日 期: | 2022-11-12 |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已经10月17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4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全省森林经营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规范行为,集中力量,确保全省森林经营全面、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资源处(审批处)、规划处(内审处)、生态处(绿委办)、改革处、林场种苗处、科技处、林草总站、场圃总站(天保中心)、监测中心、林科院、推广总站(防检总站)、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源处(审批处),资源处(审批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森林经营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森林经营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植树造林、退化林修复、采伐管理、碳汇等森林经营相关政策;协调落实森林经营资金投入;审定森林经营生产建设任务,以及森林经营相关检查监督、成效监测、评比达标等办法和成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年度工作汇报和本年度工作安排。涉及森林经营的计划资金安排、实施方案审批、采伐指标落实、检查验收、成效监测、评比达标等重大问题,由组长决定进行会商审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拟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制定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监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汇集森林经营相关政策、计划资金安排、采伐管理、检查验收、成效监测和评比达标等重大问题的意见,报经组长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组织拟定森林经营相关文件。组织召开森林经营相关会议。
二、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资源处(审批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森林经营工作;组织拟定全省森林经营相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全省森林经营规划和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全省森林抚育经营生产建设任务建议草案;拟定森林经营相关管理规范,组织开展森林经营检查验收、评比达标、成效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森林抚育技术培训;负责局直单位抚育采伐的审批工作;负责有关森林抚育经营作业档案管理,调度森林抚育经营进度和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规划处(内审处):组织编制森林经营年度生产计划、资金预决算,组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落实下达森林经营资金;负责局直单位森林经营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完善森林经营投入政策。
生态处(绿委办):组织全省植树造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未成林造林地管护工作;负责森林经营碳汇有关工作。
改革处:负责推进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林农开展森林经营。
林场种苗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
科技处: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经营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标准化建设等科技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国内外森林经营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
林草总站:协助开展退化林修复相关工作;承担国省重点林业工程的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场圃总站(天保中心):协助指导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承担全省森林经营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日常监管和森林抚育等相关项目进度的督促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监管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年终向领导小组报送年度监管报告。
监测中心:承担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省森林抚育经营的省级检查验收等工作,每年制定年度核查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验收完成后向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核查报告。
林科院:协助开展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和森林经营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森林经营有关科学研究。
推广总站(防检总站):协助开展森林经营相关的新技术、新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林业技术普及培训,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核算中心:协助开展全省森林经营项目的绩效管理和局直单位森林经营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构建职责清晰、运行顺畅、统一规范的森林经营工作机制,确保全省森林经营工作全面、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晋林造发〔2016〕94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