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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林长制省级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的通知

晋林长办发〔2024〕6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796 发文机关:
标      题: 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林长制省级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林长办发〔2024〕6号 日  期: 2024-03-11

各市林长办: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林资发〔2023〕9号)和《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启动2024年林长制激励工作的通知晋林长办函〔2024〕2号,经市级自评申报、省级审查评选、相关会议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将林长制省级激励名单和激励措施公布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名单及激励措施

晋城市沁水县、忻州市偏关县、晋中市灵石县、大同市云冈区、运城市平陆县,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激励。

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名单及激励措施

太原市阳曲县西凌井乡、临汾市安泽县唐城镇、阳泉市郊区河底镇、朔州市应县下马峪乡、吕梁市石楼县义牒镇,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

希望受到林长制省级激励的县、乡持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以受激励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林草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管理、防灾防火防虫等林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全省林草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林草力量。

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35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