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林保发〔2024〕68号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135 | 发文机关: | |
标 题: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林保发〔2024〕68号 | 日 期: | 2024-12-06 |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省直各有关林局:
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不断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6日
(此文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
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调节气候、蓄滞洪水、固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土“三调”最新数据显示,我省现有湿地总面积约21.92万公顷,湿地资源弥足珍贵,是山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的重要形式,是湿地生态恢复的一种有效途径和主要模式。为推进以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健全完善“批管建用”工作机制,以全省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为抓手,有序实施“14410”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具体为:
“1”:围绕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保持全省湿地面积基本稳定。
“4”:围绕湿地公园“保护修复、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合理利用”四大职能定位,系统发力做强主业,因地制宜做出特色,示范引领展现成效。
“4”:紧扣湿地公园“批管建用”四个关键环节,科学批设、强化建设、依法管理、合理利用,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夯实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基础,推动湿地公园建设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10”: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聚焦湿地公园“十项任务”,有序推进“一个总体规划、一套管理机制、一套保护设施、一套本底数据、一个监测系统、一个智慧管理平台、一个宣教场所、一组科普设施、一套科普丛书、一批生态产品”建设,推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提档升级。
二、科学批设,健全湿地保护基础体系
(一)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林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级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结合各地湿地资源状况和自然变化情况,确定下一级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要积极推动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等湿地保护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评价内容。
(二)加快湿地保护升级进位。林草主管部门要依据湿地全口径统计标准,结合国土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全面摸清沼泽、内陆滩涂、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等各类湿地资源底数,依法依规将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显著的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符合重要湿地条件的,要积极申报省级重要湿地、国家(国际)重要湿地,提高保护等级,丰富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三)科学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总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及时编制报批,实现总规全覆盖。总规要综合考虑湿地资源现状、生态承载力、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着眼长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充分衔接,合理确定保护目标,科学划定功能分区,统筹谋划建设任务,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权利人等意见,确保既具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以总规统领湿地资源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三、强化建设,提升湿地保护基础水平
(一)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各地要科学制订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充分结合“三北”工程、“两山七河一流域”等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运用生物或工程技术措施,推进污染治理、生境改善、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鸟类栖息地建设,将湿地保护修复与其他工程相协同,不断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完善湿地保护设施。各地要坚持以总体规划为统领,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科学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要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为基础,进一步开展湿地公园勘界定标,建设完善界碑、界桩、巡护道路、管护站点、标志门等基础设施;要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申请国家、省级资金,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三)抓好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将人为活动、管护巡护、项目建设、科研监测、鸟类AI识别监测等纳入智慧化管理,不断提升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防控能力。
(四)加强宣教科普阵地建设。宣教场所是开展湿地科普宣传、自然教育的重要场所。要依托湿地公园各自特有的湿地资源优势,结合辖区内文化特色,围绕宣传教育,因地制宜打造主题鲜明的研学步道、科普长廊、自然课堂、观鸟区等,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研学课程和自然体验活动,编印通俗易懂的科普丛书。对已有的宣教场所要进行改造完善、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湿地公园自然科普功能。
四、依法管理,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一)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的管理部门。各湿地公园应明确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一定数量的管护人员,加强管护巡护力量,确保队伍数量稳定。
(二)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要综合运用调查样线、样地样方和红外线、AI识别等监测手段,全面摸清湿地资源和生态状况等本底资源情况,结合湿地类型、面积、水文、水质以及生物多样性等综合要素,建立湿地保护本底资源数据库。要建立持续监测监控和定期更新汇总制度,适时开展湿地保护成效分析评估。要通过智慧管理平台的翔实数据客观反映湿地保护建设成效,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完整、准确、科学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
(三)加强湿地常态化监管。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坚持保护为主,持续加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污染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及时主动发现并制止破坏湿地公园的违规建设行为,对违法行为要按规定依法追究责任,该移送生态环境部门的,按程序及时移送,确保湿地公园内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销号清零。
五、合理利用,实现湿地生态价值有效转化
(一)探索湿地保护利用发展“新业态”。湿地公园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态资源,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资源禀赋,依托科研技术团队,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湿地生物、景观、人文等资源,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健身等活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转换。
(二)拓宽湿地生态价值实现“新途径”。鼓励支持各湿地公园周边居民积极参与湿地公园共建共管共享,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培育响亮生态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主动发挥湿地保护的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湿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持续推动湿地保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加强人才建设。要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学习培训、科研合作、继续教育以及参与项目建设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