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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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可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林业草原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林草局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

(三)林业草原有关规划、计划;

(四)权力和责任清单;

(五)许可处罚信息;

(六)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九)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重大会议信息;

(十一)人事管理信息;

(十二)应急管理信息;

(十三)建议提案复文;

(十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十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进行。

(一)主动公开

1、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开设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lcj.shanxi.gov.cn/zfxxgk_2022/zfxxgkzn_78594/)。

2、政务新媒体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anxilincao)。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抖音号(抖音号:sxslyhcyj)。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5层;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1-4053973 ;传真号码:0351-4168089 。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4053973)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参见下表(附后)。

三、工作机构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是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省林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4124743

传真号码:0351-4168089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5层

邮政编码:0300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

          冬季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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